法庭:非禮15歲女 獸父囚28月

育有三名子女的中年裝修男工,於去年暑假全家人均在家中期間,他聲稱見到十五歲次女看電視時姿勢性感,被挑起性慾下,公然將次女拉往洗手間性侵,拉下二人的褲子,惟當其陽具移近女兒私處時被妻發現,妻更指他「畀鬼迷」失去理性,最終由長女向社工投訴而揭發。一度被控企圖強姦罪的被告,早前在高院獲准改認一項非禮罪。法官昨判刑時嚴斥被告身為人父,明目張膽性侵犯女兒,且更稱是因女兒姿勢性感才忍不住犯案,令法官感到惡心。基於案情嚴重,將他判囚兩年四個月。

現年四十六歲被告被控在去年八月廿三日於家中非禮當時十五歲女事主X。法官李瀚良根據被告的多份報告,指他曾提及因X當時姿勢撩人,挑起他性慾才犯案,現感內疚及對不起家人。報告又指被告性格內向但有酗酒問題,對十五歲少女有性幻想,但不至於有孌童癖,重犯機會低。

母反責女兒無出聲反抗

法官又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她起初感到被最親的人出賣,認為母親發現事件後,並無幫助她反斥責她沒有反抗及出聲,令她感無助及羞恥,但X指現時這些無助感已淡化。專家則指現時X的心理並無太大影響,但不知她的將來情況,不建議她與家人同住。而被告妻子及包括X在內的三名子女,昨均撰信予法庭替被告求情,X更指已原諒被告,並主動要求往探監。

法官形容X事發時被嚇至呆立當場,若非母親及時發現,後果將不堪設想;但事後被告與妻子卻採取迴避的態度,令X感到無助,法官對於他們身為父母的心態大感不解;又指雖然X原諒被告是家庭重聚好開始,但並非減刑因素。

受害人曾入庭欲聽判刑

X三姐弟昨與一名中年女親友曾進入法庭聽取被告判刑,法官得悉後認為並不合適,三姐弟等人經商討後,最終到庭外等候,直至判刑後他們才再進入庭內,並獲准經由法官通道離開;而被告聞判後,則無太大反應。

辯方求情指案件令被告的家四分五裂,被告事發後聲淚俱下向X道歉。辯方引述被告妻所指,認為被告是「畀鬼迷」才失去理性犯案,她當時亦氣得將被告摑至暈倒;她又解釋責備X,是因不懂處理;辯方又指被告於案發前一晚喝了三罐啤酒,案發時受酒精影響,但法官表示不會理會上述辯解。

案件編號:HCCC 1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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