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不當失職濫權老翁命案拉錯智障漢9警10宗罪

大圍美林邨一名智障人士去年被警方錯誤拘捕並起訴誤殺,監警會經過逾半年審查昨公布結果,裁定九名警務人員需要接受處分,涉及疏忽職守及濫用職權等共十項指控證明屬實,監警會更破天荒對其中四名警務人員作出最嚴格的「紀律覆檢」處分,被罰者包括一名警司,是監警會歷來處分最高官階的警務人員。據了解,該名警司為時任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陳匯能,四名須「紀律覆檢」的警員將交由警方作內部紀律聆訊,最嚴重的處分可能會遭到革職或扣減薪金。

事件始於去年一名老翁在美林邨遛狗期間被打死,警方事後拘控一名智障人士並起訴誤殺,但最後發現被捕人有不在場證據而釋放。但被捕期間,該名人士遭到不合理對待,引發其兄長投訴。監警會公布該宗投訴的審核結果,總共有九名警務人員,包括一名警司、一名總督察、一名警署警長、一名警長、一名警員及四名值日官,涉及十一項投訴指控,包括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捏造證據及濫用職權的指控,當中四項「獲證明屬實」。

推翻投訴警察課調查結果

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表示,審視有關個案後,監警會推翻了多個投訴警察課就案件的調查結果,涉及事項包括有警司濫用職權,明知警方調查到投訴人案發期間正在復康中心服藥,並與該名餵藥的中心職員錄口供,確認投訴人已有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卻仍然扣留四十八小時;投訴警察課最初將結果列為「無法證實」,但監警會不認同該投訴分類,將指控改列為「獲證明屬實」。

已知不在場證據 照控誤殺

再者,監警會在審視個案期間發現有六項未經投訴人舉報的指控,其中一項指出該名警司再次濫用職權,在已知投訴人有不在場證據的情況下,仍以「誤殺」罪起訴投訴人。監警會認為,該警司的決定並不恰當,將該項指控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

此外,梅達明亦表示,該名警司在發現證據不足情況下仍召開簡報會,向公眾交代該宗謀殺案的資訊,最初投訴警察課將該「行為不當」的指控列為「並無過錯」,但監警會認為警方未經徹查就召開簡報會,對投訴人不公平,於是將指控更改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梅說:「其實無法證明屬實與證明屬實已經很接近,只是未完全能夠指證你不對。」

另有三名警員,包括一名總督察、一名警署警長及一名警長,亦因為延誤調查,以及在錄影會面口供時發問引導性問題,最後其涉及的「行為不當」及「疏忽職守」指控亦被證明屬實。梅說:「例如你問他(投訴人)問題『你有無推伯伯落樓』,他可能照覆述『推伯伯落樓』,但其實不是在答你,他只是在覆述句說話。」

最嚴厲處分 四人須紀律覆檢

多項嚴重指控獲證明屬實下,監警會亦將處分升級至最嚴重的「紀律覆檢」,未來四人將要接受警方內部紀律處分,而且被處分的警司級警官,亦是監警會歷來涉及同類指控之中最高級的警務人員,同案其餘五名警員則被處以警告或訓諭。警方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警方會因應個案,並按既定程序處理人員的紀律事宜。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