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懶蟲僅參與一法案委會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其中一項重要職能是審議法案,據報於今屆立法會四年任期,內務委員會合共成立七十七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及議員提交的法案,本報統計全體議員於過去四年參與法案委員會的情況,發現表現非常參差,其中議員參與法案委員會的平均數約為三十個,但來自建制、泛民黨派合共九人只曾參與法案委員會的數目是五個或以下,如撇除今年三月才履新任議員的公民黨楊岳橋,民協馮檢基、新民黨田北辰及鄉議局劉皇發三名議員於過去四年曾參與一個法案委員會。

據立法會網頁資料顯示,馮檢基於過去四年只曾參與 《201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他解釋,自己參與其他小組委員會的工作,加上於立法會扶貧委員會任主席,認為參與其他法案委員會的工作會分身不暇。他並稱,如果參與一周一次的法案委員會,「其他嘢就唔使做」,又認為有法律界背景的議員參與法案委員會的工作較為合適。

新人楊岳橋 可選擇委會有限

田北辰同樣於過去四年只曾參與一個法案委員會,他接受查詢時指,自己對法案委員會中咬文嚼字的工作不感興趣,反而樂於在事務委員會向政府官員提問,因此加入七、八個事務委員會。

他又稱,議員要懂得時間分配,「咩都加入會唔夠精,到頭來無法為市民爭取」。今年三月履新議員的楊岳橋則解釋,基於加入議會時可以選擇的法案委員會有限,同時考慮到是否有足夠時間參與,因此決定只加入一個法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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