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趣「篋神」電動車深圳灣撞傷孝順女!一輛車身為行李篋的騎呢電動車,昨晨由中年漢駕駛現身深圳灣港方口岸,在人群中穿插「飛馳」,失控撞向擬回鄉探望病母的婦人,當場頭破血流受傷,「鐵騎士」圖不顧離開,被傷者親友截住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後,將肇事司機帶署調查。有律師指出,運輸署不承認該款車,不能登記領牌,在公眾地方使用是違法。而事件引來網民熱議,將該車封為「篋神」,亦有人深知駕駛該車屬違法。
現場深圳灣港方口岸旅遊巴上落客區,昨晨八時許,姓梁(五十七歲)女子與親友到達上址,準備乘直通巴士返順德探望患急病母親。據了解,當時姓徐(五十七歲)男子駕駛外形怪誕、車身高半米、有把手及腳踏,車身以黑色皮篋包裹的電動車,在上址人群中穿插。目擊者指,電動車馳騁時驚險萬分。當駛至梁婦身旁時,疑收掣不及將她撞倒,頭部着地受傷流血。
有人企圖不顧駕車離開,與梁的同行親友見狀,立即將其截住及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後,將案件列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並將徐連同「篋神」車帶署,懷疑涉及違例駕駛。梁需送院治理,她事後猶有餘悸憶述事件指,「電動車從左邊閃出,好快好快,撞到我對腳,我就跌低。」她又指,原打算回鄉探母後即日返港,惟發生意外,她極為擔心母親病情:「未返得去,唔知點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這種皮篋形電動車因運輸署不承認,故不能登記及領牌,車主不會有行車證,若在道路及公眾地方上使用,即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屬刑事罪行,會被檢控無有效行車證及無第三者保險,假如撞到途人,駕駛者會被控以不小心駕駛。但假如駕駛者肇事而去、無第三者保險或申請破產,傷者實難以追討賠償,只能透過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獲得賠償。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有人認為發明電動車的人看由周星馳主演的《國產凌凌漆》「睇上腦」,因電影中有多項創新發明,包括由皮篋改裝而成的彈射裝置,能將人彈起翻越高牆,潛入敵方陣地,該名網民揶揄該電動車為「篋神」。但有人意識到該產品可能觸犯法例。
該款電動車在內地淘寶網售逾三千港元,根據賣家商品描述,產品時速最高每小時三十五公里,續航距離達五十五公里,僅需數小時便完成充電。皮篋結構有如一般電動車,手把有加速器及煞掣系統,設有防水充電口,車身用皮篋包裹,可打開拉鏈盛載物品,手把、車輪及座椅更可摺疊收藏皮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