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果欄經營物流生意之公司東主,三年前清晨於油麻地果欄附近推木頭車運送生果時,遭一輛滿載鮮魚的貨車撞到,人被撞飛數米之餘,更遭跌下來的木頭車擊中,結果傷重不治。肇事貨車男司機事後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去年在區院被判監四個月及停牌五年。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昨入稟高院向貨車司機追討賠償,但未有列明金額。
原告謝利貞,以死者馮炳釗(五十四歲)的遺產管理人身份,向被告張耀祥(現年六十一歲)索償。意外在一三年十月廿二日上午五時許,於油麻地渡船街近麗翔道發生。死者當時推住木頭車,被告的貨車撞到死者後未有停車,死者的果欄朋友見狀,立即駕貨車及截的士企圖追截被告。雙方追逐近四公里後,被告終在土瓜灣啟德隧道入口前被截停。原告在入稟狀指,意外是因被告疏忽及違反駕駛者責任引起,因此被告需就事件負起民事責任,向死者遺屬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 HCPI 75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