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少人多,市民不論生前或死後都面對「土地問題」。由於公營骨灰龕位供應不足,私營骨灰龕場近年愈開愈多,部分明顯違規甚至有安全問題,影響鄰近居民、環境及交通。立法會原定在本屆會期於下周結束前三讀通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以發牌方式加強規管私營龕場,加強保障消費者和鄰近居民權益。但隨着醫委會改革草案爆發拉布戰,骨灰龕草案可能會被拖垮,整個立法及發牌時間表或最少押後一年。政府指現時仍然爭取在餘下三日會議通過有關草案,若不幸真的觸礁,最直接影響是違規龕場問題將困擾社會多一年。
近年爆出多宗違規經營骨灰龕場事件,被指破壞環境及影響附近居民,有消費者更因誤購涉及霸佔官地的龕位而蒙受損失。港府經過多輪檢討及諮詢後,首先將現有私營龕場分作表一及表二兩類,前者屬符合地契和城市規劃規定、且沒有非法霸佔官地的龕場,後者則已知有違反相關規定。政府其後再提出《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透過發牌規管所有私營龕場。
料兩成現有龕場被取締
草案規定,所有私營骨灰龕場必須符合相關的規劃、土地及建築物規定可獲發牌,無牌營辦龕場、不適當地處理骨灰或棄辦龕場均屬犯法,違者最高可被判監七年及罰款高達五百萬元。惟在草案公布前已在經營、且符合規定的龕場,可申請豁免書以繼續營辦,但仍需立即停止租售龕位。當局將會在草案通過後成立發牌委員會,負責牌照申請、管理,處理投訴及反對意見等工作,運作類似現有的酒牌局。
當局估計約有兩成現有龕場,會因不同理由無法取得牌照,在取締後可能有多達八萬份骨灰被「迫遷」,故草案已對被迫棄辦的龕場經營者如何處理已安放的骨灰作出規定,包括讓死者親屬提出申索要求交還骨灰。但對於已與被取締龕場簽約、但未正式存放骨灰的消費者,則只能自行向營辦者追討損失。
雖然部分殯儀業人士,尤其是違規龕場經營者一直反對草案,但經過政府多番修訂後,草案已獲絕大部分議員支持,並原定於上周恢復二讀。受到醫委會拉布戰影響,草案很可能無法於本屆會期完成三讀,需於新一屆立法會重新召開法案委員會審議。即使新一屆的議員對草案意見不大,整個立法及發牌程序預計亦需押後一年。
對於草案或會被拖垮,殯儀業商會永遠會長吳耀棠直言「鬆一口氣」,他批評草案本身有很多問題,押後通過可給予業界更多時間準備,立法會重新審議更可進一步完善條文,迫使政府多聽業界意見。
法案委員會成員梁志祥及葛珮帆,則對草案可能被迫押後表示可惜。梁志祥指由於各黨派已對有關問題達成共識,預計政府下屆重推現有草案,審議時間會較今屆短,但亦不排除會有新議員有不同想法,要求將整條草案改頭換面。葛珮帆表示,預計醫學界議員梁家騮會繼續拉布,呼籲其他議員減少發言,讓醫委會及骨灰龕草案雙雙盡快通過。
記者陳宛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