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沒上報 廉署調查
這宗包庇事件中,兩名公務員於二○一一至一四年間經常遲到及早退,根據出勤指引規定,屬不合理缺勤。涉案兩名民政總署主管四年以來一直知悉事件,惟涉嫌故意不履行作為主管的職責和義務,未有採取措施制止,也未按規定向上級反映。廉署又發現,其中一名涉案主管疑在明知違反正常程序下,追認同意了其下屬數十次沒有提供足夠證明及解釋的缺勤為合理缺勤,涉嫌意圖掩飾包庇事件。
民政總署發出新聞稿回應指,高度重視事件,將嚴肅處理,會全力配合廉署調查,以及依法跟進相關人員的紀律程序;署方亦會檢視現行人員管理機制,堵塞制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