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腐液淋同事 女侍應罪成

【本報訊】已婚酒家女侍應與男同事發展婚外情,惟同一時間她亦懷疑另一女同事搭上其情夫,她不滿該女同事「周圍唱」,令其婚外情曝光而離職。事後女侍應疑為報復,上門酒家涉嫌咬傷女同事之餘,亦向對方淋潑通渠水,灼傷對方左前臂和後頸。被捕女侍應受審後,昨於區院被裁定一項意圖淋潑腐蝕液體罪成,遭收押至七月廿六日,待索取其精神科醫生報告始判刑。

辯稱糾纏間濺出灼傷事主

四十一歲被告陳秀平,被控去年九月十七日在鯉魚門某海鮮酒家向女事主李順潔(四十三歲)淋潑腐液。被告受審時辯稱,案發前因家中洗手盆淤塞,她買通渠水後途經案發地點遇見事主,本想擰鬆通渠水的樽蓋嚇嚇事主,但事主撲向她在先,糾纏間通渠水意外濺出灼傷事主。

惟法官不接納被告辯解,認為她預先買通渠水有備而來,是蓄意傷害事主;法官又指事主幸無毀容,但遭被告咬至左臂留下不可消退疤痕。

案件編號:DCCC 109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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