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元資助暨大事件 廉署:無利益衝突

【本報訊】澳門廉政公署完成調查澳門基金會向暨南大學批給人民幣一億元資助的事件,認為無迹象顯示有利益衝突情況。廉署認為,暨大作為內地政府部門開辦的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事業單位,本身具有公法人的性質,其財政資源均須依法用於公共教育事業上。澳門基金會批給暨大的資助,符合基金會的宗旨及法定程序,且沒有違反有關迴避的法律規定,因此無迹象存在舉報信中所述的利益衝突。

指澳門基金會程序無違規

至於舉報信指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和行政委員會多由傳統社團代表和商界人士組成,部分同時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員,有互相勾結之嫌,廉署認為有關結論僅屬舉報者的揣測,經調查後,由於無證據顯示基金會向暨大批給資助的程序和決定違反法律規定或存在刑事違法迹象,舉報信所提及的指控並不成立,廉署依法將此案作歸檔處理。

澳門基金會認同廉政公署的報告,並指稱自成立以來,一直嚴格按照《澳門基金會章程》運作,對資助審批設有嚴格的程序規定。基金會除履行《行政程序法典》相關規定外,在實施細則方面,亦有制訂本身的《澳門基金會各合議機關適用迴避制度之內部規章》,以確保無私原則得到切實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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