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淫窟老闆娘求情 諉過樓策

【本報訊】臥底男警於一三年在油麻地的淫竇應徵做「馬伕」後暗中搜證,期間揭發賣淫集團於短短四個月內,以十五名妓女於三個劏房淫竇接待逾六千名嫖客,營業額達一百卅多萬元。警方在翌年初展開行動,拘捕淫窟老闆娘、男管理人及十一名男馬伕共十三人,當中十人早前在區院承認經營、協助經營賣淫場所及聲稱三合會社團成員等共廿項罪。其中是單親母的老闆娘昨求情稱,不想領綜援才投身淫業,法官將眾被告收押至七月廿一日判刑。

十名被告分別是淫窟老闆娘尹華麗(四十四歲)及管理人唐永賢(四十四歲),二人承認經營賣淫場所罪;另八名馬伕是陳德順、譚銳橋、陳炳、杜芳、劉少立、吳山平、黃泳榮及黃甘銘(廿五至六十九歲)則承認協助經營賣淫場所及聲稱三合會社團成員罪。同案另有兩名馬伕不認罪,將於七月十一日作出裁決,餘下一名馬伕則棄保潛逃,現遭法庭通緝。

稱徵新稅砸飯碗 不想領綜援

辯方求情指本案比起同類案件,規模較小;並指女被告九九年嫁港男,○四年以單程證來港,○八年為照顧體弱前夫而與港男分居;而她與前夫所生兒子患過度活躍症,身為單親母的她獨力撫養兒子至大學畢業,並要供養母親。辯方指她於一三年之前是持牌地產經紀,但政府推出印花稅新政策令樓市萎縮,她一時愚蠢才營淫窟。而男被告唐永賢則為賺快錢而犯案。

辯方又透露馬伕之一的陳炳(五十二歲),其內地妻得悉丈夫任職淫業後,憤而「丟低」九歲女兒,由於陳很大機會判監,社署正替其女尋找寄養家庭。

案情指,三個劏房淫窟位於廟街及吳松街。男警於一三年八月獲男女被告聘用,工作包括拉客及向客「推鐘」,推介妓女樣貌、身材、收費及提供的性服務等,男警時薪四十元,後升至四十五元。三個淫窟每日營業十五小時,有十五名雙程證妓女,半小時收費約二百五十元,逾時另計。在一三年八月中至十二月,營業額達一百卅多萬元。至一四年一月廿一日,警方派警員扮嫖客「放蛇」後展開拘捕行動。

案件編號:DCCC 109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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