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 美容 儀器難分 業界促訂指引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上周揭示有美容院在沒有具體說明何人主理下提供「水光槍」服務,亦有消費者接受療程後皮膚出現問題。有美容業團體認為出現上述事故,政府難辭其咎,團體認為水光槍屬入侵性美容療程,照理應歸納為需由醫護人員主理的醫療儀器,惟政府一直未有釐清和區分美容儀器和醫療儀器,導致無良商人利用灰色地帶,不僅對消費者無保障,一旦出事亦會拖垮美容業聲譽,促制訂區分指引。

黑店利用灰色地帶呃客

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表示,很多美容院「閂埋門做生意」,不問世事,部分美容師亦不清楚具入侵性的美容療程應由醫生執行,有會員曾反映遭無良僱主逼他們操作醫療儀器,她相信立法規管有效阻止沒有資格的人士胡亂操作儀器。

總會理事郭少卿對政府未有為業界提供區分儀器的指引感到失望。她指,據現時業界共識,美容儀器為一般皮膚護理機器,如射頻及彩光等;醫療儀器則為注射及入侵式療程,水光槍應屬其中一種,價錢最低為每次三萬八千港元,最高為十五萬多港元。她續指,雖然消委會上周公布水光槍的問題後,很多大型美容中心已停止以美容院員工主理水光槍,不排除有美容院仍然利用灰色地帶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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