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難屬擬再報警追究海事處刑責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早前主動調查海事處,發現該部門監管工作「極度差劣」,早於二○○○年政府測量船「水文一號」沉沒事故後,海事處已建議要檢查船隻的水密門,但顯然無嚴謹落實,最終一二年出現造成卅九死的南丫海難事故。四名死者家屬昨召開記者會,認為申訴署報告揭海事處處事馬虎,若二○○○年有落實檢查水密門,卅九條人命不需枉死。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擬於周四(廿三日)約見水警討論驗船問題時,再次報警,要求調查當年「水文一號」跟進有疏忽的公職人員,不排除涉及刑事責任。

斥草菅人命 促公開內部調查報告

其中一位死者家屬區先生形容,以往都無站出來,但今次睇到申訴署報告覺得「忍唔住」要發聲,指「二○○○年沉船已有個警號」,要求政府交代海事處何以十六年間無人檢查水密門。他在事件中失去愛女,適逢昨日是父親節,他形容過去三年多每日都很傷心。

另一家屬古太指,申訴專員報告令她感震驚及產生很多疑問,覺得南丫海難非不幸事件,而是可以避免,又批海事處腐朽、制度可怕,真相是可能有更多職員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她又批評特首梁振英一直沒有交代事件,是無能的表現,「梁振英可能係慈父,教到公僕草菅人命」。她稍後會約見律政司,要求交代召開死因研訊,又要求公開針對海事處人員的內部調查報告。

海事處:當年建議只涉政府船隻

涂謹申認為,海事處人員當年無跟進「水文一號」,或因為擔心「查到自己有問題」,肯定涉疏忽。海事處回覆指,政府船隊科在「水文一號」沉船後作出調查報告並跟進,改善建議只涉及政府船隻,當中包括檢查、建造和維修工作,海事處亦不斷檢討及改善部門各項規管職能及運作流程,包括自一三年起處方意外調查組已使用電腦系統存檔,並從不同方面改善海上事故調查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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