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遊樂場 5年近30宗違契

【本報訊】高爾夫球會及遊艇會等私人俱樂部佔用本港貴重地皮一直備受爭議,地政總署過去五年處理過五十一宗該類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涉嫌違反土地用途限制的個案,當中逾半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但僅一宗個案不再續約。至於檢討多年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民政事務局表示今年完成,然後諮詢公眾。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提問時稱,非牟利團體獲政府以免收地價或象徵式地價,按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撥地發展體育康樂設施和相關服務,現時共有六十九份契約,承租人包括體育會、制服團體、社福機構、公務員團體。

劉江華表示,地政總署過去五年處理投訴或主動巡查而發現涉嫌違反用途限制的個案共有五十一宗,截至今年五月,十二宗個案並無違反地契條款、廿六宗個案已糾正違契事項、兩宗個案正糾正違契事項、一宗個案不再續約、餘下十宗正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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