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穆斐文 廉署被轟扭曲制度

【本報訊】「貪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捲入連串貪腐醜聞,惟律政司今年初宣布「放生」貪湯,不作刑事檢控,廉署已將湯的個案轉介公務員事務局跟進。而被指為貪湯貪腐醜聞「第一幫兇」的廉署社區關係處前處長穆斐文,廉署亦決定不會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曾向廉署投訴穆斐文涉故意違反廉署常規,要求廉署調查的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炮轟廉署決定形同扭曲廉署常規及制度,嚴重影響廉署公信力,是禮崩樂壞,亦擔心助長大花筒風氣。

遭質疑特權階級有另類制度

林卓廷於一三年十月去信廉署,指穆斐文涉故意違反廉署常規,以協助貪湯分單買酒。林卓廷收到廉署通知,指專責調查小組認為穆斐文在處理酒品安排等沒有故意違反廉署常規或存有不良動機,故投拆並不成立。

對於廉署的決定,林卓廷指穆斐文是貪湯醜聞「第一幫兇」,不論是否故意,「違規就是違規」,其退休前已應終止其合約,現在更「冇理由冇事」。他又炮轟廉署的決定是扭曲廉署常規,影響市民對廉署及公職人員的信心︰「香港依家好似有兩套制度,一套畀平民百姓,一套畀特權階級。」

廉署:已修訂常規防再次發生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質疑廉署拖延處理投訴,並對廉署的決定感到憤怒,相信廉署人員、公務員及市民都難以信服。

廉署則於傍晚發表聲明,指廉署在整個內部調查完結後,已向八名同事作出勸誡。廉署強調,有關投訴是一宗不涉及刑事的投訴。另外,該署已在常規中作出適當的修訂,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有熟悉廉署運作人士指出,廉署的內部處分制度跟公務員事務局相若,至於勸誡,則屬於最輕微級別,根本談不上處分,只是在書面紀錄上作出建議,勸誡日後不要犯上同樣錯誤,故對仕途及續約不會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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