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屢犯最高罰款百萬兼判監

固定式或活動式的運貨斜台,原來是受不同法例規管。如果運貨斜台屬永久固定於地面上的類別,刑罰較重。地政總署可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檢控商戶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最高罰款額為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在罪行持續期間,每日罰款額為五萬元;此外,違法商戶其後每次重犯再定罪,最高罰款額為一百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罪行持續期間的罰款額為每日十萬元。

署方冀大額罰款收阻嚇性

至於活動式斜台則受《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監管,商戶只要在公眾地方造成阻街,食物環境衞生署則可向違例者提票控。而到今年九月二十四日起,政府更推行《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罪行)條例》,作為處理店舖阻街問題的額外執法工具,商戶違反規定,執法者可向他們發出一千五百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地政總署希望大額罰款能起更有效的阻嚇性作用,打擊斜台阻街問題。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