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案 霍震宇入稟提三要求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長房的三子霍震宇,就爭產案向兄長霍震寰再作民事興訟。霍震宇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繼續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協助遺產執行人查核相關遺產的資產價值及負債;以及批准授權霍英東生前「御用」處理個人及家族公司事務的會計師,繼續處理相關事宜。

原告霍震宇,被告霍震寰。原告在入稟狀中提出三項要求,包括要求法庭頒令繼續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以協助遺產執行人全面查核遺產的資產及負債;要求法庭批准發出授權信,給予專門處理霍英東生前個人及家族公司事務的會計師屈洪疇,繼續處理相關事務;另外,亦要求法庭發出授權信,讓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能夠從金融機構取得所需財務資料。

霍英東的遺產總值估計逾三百億元,霍家一眾成員原已簽署「大和解」協議,惟事後長房三子霍震宇偕姐姐霍麗萍和霍麗娜要求重啟爭產案,早前獲上訴庭批准重新興訟。三人先後於今年一月入稟高院,要求霍震霆、霍震寰及家族公司等行使權利,回購價值逾九十億港元的南沙發展計劃之權益,案件尚待排期處理。

案件編號:HCMP 146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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