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對法院評價兩極化 議員質疑常輕判放生政治人物

【本報訊】最新多宗法庭審訊,包括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被掟豬雜案、公民黨執委曾健超向警員淋液案等,正反支持者都在庭外甚至庭內示威。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昨早在委任資深大律師儀式上致詞,形容香港法院正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在剛過去數星期的事,更顯示社會上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呈兩極化。有政界人士表示,近年不少法庭判決,尤其是涉及政治的案件,確實令人覺得某些背景的被告經常獲放生或輕判,令部分市民覺得不公,認為法官也要加以反省。

判刑輕重 被指不成比例

政界人士陳雲生指出,香港市民向來尊重法治,覺得本港法院大致公平公正,但最近幾年覺得法官處事不公的人正不斷增多,最經典例子是早前的黎智英被掟豬雜案及曾健超向警員淋液案,前者三名被告重判入獄九至十八個星期,後者襲警及拒捕罪成仍僅被判監五周,明顯不成比例。

陳雲生續指,黃之鋒等人涉嫌阻差辦公被判無罪,入境處拘留南亞假難民反要賠款等案件,令市民更加覺得不公,他說:「有市民鬧法官為『狗官』,是因為心中有氣。香港法院是否真正大公無私、公平公正,沒有偏袒有某些背景的人士?公道自在人心。」

本身是城大法律學者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近年有很多街坊向她反映,質疑香港法院經常輕判及放生一些有政治背景、或聲稱為了政治理念而犯案的人,尤其是有關佔中的案件,「市民會覺得,我做小販阻街會畀人告、違例泊車又畀人告、甚至隨地掉垃圾都畀人告,點解佢哋公然違法霸路、阻人返工返學又可以冇事?」

「有責任解釋判決理據」

梁美芬認為,法院有責任更清楚地解釋其判決理據,並確保各級法院及不同法官的判決準則一致,以免予人時鬆時緊,尤其是對政治人物或持政治訴求人士會較為鬆手的印象;律政司作出檢控決定時亦不應有政治考慮,要一視同仁,應告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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