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男子去年底往警署報到期間,涉嫌襲擊四名警員而被捕,事後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一項抗拒警務人員及四項襲警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卅三歲被告梁偉江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廿九日在將軍澳警署報案室內,分別阻礙、抗拒及襲擊四名警務人員。被告昨由父母陪同到庭,沒有律師代表,自行盤問證人。
警署警長李普健供述被告當日在警署內襲擊警員的情況。被告盤問時則聲稱,他當日因案件往報案室報到,卻遭李以粗口辱罵,他於是回罵。李因而心有不忿而着同袍打他,他走到報案室廁所躲避,卻遭多名警員出拳圍毆,分別打他胸口及腹部至噴血,又被警員腳踢。李對此說法不同意。
被告否認向警員吐口水、手舞足蹈等,反指是遭警員打至噴血。在警長作供期間,被告不時插嘴指「好惡o架呢班差人」、「成班差佬打我一個」、 「我心地善良,唔會打人」等,要裁判官不斷提醒被告未到時候發言。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TCC 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