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先鋒:監管寬鬆 港淪非法轉售地

本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為亞洲區的象牙貿易中心,但自《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在九○年起禁止象牙的國際貿易後,在禁令生效前已經進口本港的象牙,可在領取漁護署簽發的管有許可證下,在本港售賣。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有關制度過於寬鬆且欠缺執法,令香港多次被指為非法象牙轉運及售賣中心,蒙上污名。

擬「斬件」立法效率成疑

「個制度基本上冇咩監管,漁護署發咗牌就唔會再理,任啲商人點買賣都得。」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直指,目前不少不法商戶在店面陳列領有許可證的象牙,暗地卻出售黑市象牙。她又批評,政府提議立法過程斬件為三部曲,將先禁止合法捕獵所得的象牙、然後禁止進口八九年之前捕獵所得的象牙,最後方為全面禁售,「政府嘅立場好保守,咁拖長嚟做嘅話,係幫唔到保育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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