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偷拍裙底 「李國寶」認五罪

【本報訊】與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同名同姓的廿一歲雙失青年,疑覬覦住在同一大廈內的兩名女學生多時,不但多次尾隨兩女生入升降機偷拍裙底,更曾在其中一女生背後淋潑精液並拍片留念。他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不誠實取用電腦及企圖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共五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六月十四日,待索取勞教中心、背景及心理等報告後始判刑,被告需繼續還押。

無業的被告李國寶,承認於今年一月十一日至二月二日期間,對女事主Y(十五歲)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偷拍Y及另一女事主X(十六歲)裙底。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屬初犯,被捕後一直還押。

案件編號:KTCC 58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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