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漢紗布封喉亡 三護士失德候懲

【本報訊】九龍醫院「紗布封喉」事件,護士管理局展開有史以來最大規模、涉及十二名護士的紀律聆訊,纏訟四年半,昨終裁定主責照顧死者王肯構的三名護士吳幗敏、方宜及賴民愛專業失德罪成,其餘九人控罪不成立。護管局主席李子芬宣讀判決時指出,護士不應只參考醫院病歷報告,也要按專業獨立判斷,向病人施予最恰當的護理程序。用四層紗布封住死者造口、再貼實四邊並不恰當,長遠可致氣道阻塞,形容三名罪成護士的行為嚴重低於道德標準。護管局押後下月十三日宣判懲處。

被指缺專業獨立判斷

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是次聆訊一直備受各方關注,聆訊會議室昨擠滿大量旁聽者及傳媒。涉事護士均戴上口罩,不發一言。護管局花了近兩小時逐一宣讀十二人的裁決,多名護士及旁聽者手抄筆記,聆訊更因宣讀過程太長要「中場休息」。李子芬指出,首被告註冊護士吳幗敏將合共四層的紗布放在病人永久造口,並用膠布貼緊四邊,是對永久造口不適當的護理方法。她說,即使吳曾辯稱沒有指引教導護士為永久造口貼紗布,但這並非藉口,護士應有專業獨立判斷,考慮封實造口長遠可致病人氣道阻塞。

其餘九人罪名不成立

第二被告註冊護士方宜是死者首次由伊院轉往九龍醫院的負責護士,護管局不能接受她辯稱缺乏醫療紀錄,也不能接受她僅跟隨伊院的方法處理造口,重申護士應按臨床情況判斷。第九被告登記護士賴民愛同樣為負責護士,護管局認為她應熟悉病人的醫療紀錄,卻沒意識病人氣道阻塞的風險。李子芬裁定三人專業失德,其餘九名護士分別因被醫療紀錄誤導、無直接參與事主的傷口護理,裁定罪名不成立。

醫管局昨回應,非常關注護管局的定罪裁決,會按既定人事程序嚴肅跟進。若護管局最終裁定需要停牌或暫時停牌,醫管局會檢視有關護士的僱用安排。據悉,方宜在事發後已辭職,現已非醫管局僱員。

七十三歲喉癌病人王肯構一一年於伊利沙伯醫院接受咽喉切除手術,醫生在其喉嚨開永久性氣管造口協助呼吸,其後轉介九龍醫院療養,惟該院護士竟將其造口當作臨時造口處理,在遮蓋造口的紗布四邊封膠布,病人於同年十一月死亡。死者兒子王冰蕓(前稱王冰芸)向護管局投訴涉事八名註冊護士及四名登記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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