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分店無牌經營五個月 一蘭拉麵罰款一萬

【本報訊】日本著名拉麵店「一蘭拉麵」在尖沙咀棉登徑的分店,於去年六月九日開業後仍未取得牌照,期間涉嫌無牌經營五個月後,被食物環境衞生署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派員巡查時發現無牌經營。被告一蘭香港有限公司事後被票控一項無牌經營食肆罪,其公司代表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並指該店已於去年十二月獲發牌照,裁判官指被告屬初犯,判罰款一萬元。

案件編號:KTS 71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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