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署牙醫 訛稱弟為夫 呃免費睇牙

衞生署一名女高級牙科醫生涉嫌假稱胞弟是其丈夫,安排對方接受政府的牙科治療;此外,該女牙醫又涉嫌五度「約假症」,她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及一項交替控罪,以及五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名,將虛假診症預約輸入預約系統,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獲准保釋 明日提堂

被告劉詠琴(五十四歲),案發時為衞生署高級牙科醫生,並且為觀塘容鳳書牙科診所的主管。

該診所提供免費牙科服務予合資格人士包括公務員、其供養人士及領取退休金的公務員。被告已獲准保釋,等候明日提堂。廉署早前接獲衞生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涉失當行為 被控三罪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八月十九日,在擔任公職或在有關的情況下,未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地作出失當行為,即虛假地表示其弟是她的丈夫而符合資格,在有關診所接受免費牙科服務;其弟是按被告丈夫的資格,在電腦輸入的牙科預約紀錄到診所求診,令其弟獲提供包括X光檢查的牙科治療。

而其弟不是公務員及不符合資格享有免費牙科服務。另一項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日串謀其弟不誠實地進行上述行為,而詐騙該診所人員及職員。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前年六月五日至去年六月十一日期間,先後五次在該診所有不誠實意圖欺騙而取用一部電腦。

據報她在預約系統輸入虛假的診症預約,訛稱某些病人會到診所接受她提供的牙科服務。

福利只供配偶及子女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網頁顯示,公務員家屬享有醫療及牙科福利,「家屬」一詞是指公務員的配偶及未滿二十一歲的未婚子女,包括父母已離婚/依法分居子女、繼子女、領養子女及非婚生子女;換言之,兄弟姊妹不能享有相關福利。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案件所涉人員正在休假,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作評論;署方強調一直重視人員廉潔及紀律,如發現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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