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騙案女被告:收錢係為國家做嘢

【本報訊】八旬老婦去年接獲冒充中聯辦職員的來電,訛稱她捲入欺詐案而被騙去廿萬元,疑屬詐騙集團的女成員第二度上門收款時被捕,控以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時,被告一方爆出「案中案」,自稱她亦是電話騙案的苦主,遭騙取約二百萬元,詐騙集團更聲稱「國家有任務畀你」,派被告到老婦住所「收文件」,因此被告在被捕時曾表示「我上嚟收錢都係為國家做嘢」。

控方昨播出卅歲被告曾献娣被捕後的警方錄影會面,她指去年五月收到自稱順豐速遞職員的來電,職員問被告是否從福建泉州把信用卡寄至澳門,懷疑她的資料遭盜用,並把電話轉駁至泉州「公安局」。「公安局」人士則指被告捲入跨國洗黑錢案,「呃咗好多人,好多人跳樓死咗」。被告大驚,遂按一名「檢察官」指示支付約二百萬元。

「檢察官」並指示被告每天早晚要致電一個內地電話作「安全匯報」,更安慰稱:「配合國家,便會還你清白。」同時指「國家」有任務交給被告,要她幫手「收文件」。

稱「檢察官」叫幫手收文件

期間,被告透過電話應用程式,收到一名「胡長官」傳送的檔案,是一張香港警方委任證,「胡長官」稱已獲警務處處長批准,吩咐被告將委任證印製出來並貼上被告照片,在「收文件」時向有關人士展示。

至去年七月廿四日,被告被派往八旬女事主黃安爵的住所「收文件」,黃支付廿萬元後,被告根據指示安撫黃:「調查之後會還番啲錢,唔使擔心。」她並把其中十九萬五千元匯至內地,被告指黃的情況與自己相似,被告依指示第二次再往事主家時便被捕。

案件編號:DCCC 112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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