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摘「殺狗」 聲言「隊冧佢」
案發於去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一時,女事主李進秋的侯姓女助理在辦事處接獲被告來電,期間被告指摘李「殺狗」,聲言:「會隊冧佢」。侯被嚇至花容失色,馬上通知李。被告之後再兩度來電,侯雖被嚇得不敢接聽,但被告作出電話留言時繼續威嚇:「有錢無命使啊,唔好學漁農處啲人呀。我死得好慘呀……第日有報應喺你啲仔同屋企人身上」,以及 「今日小西灣有個女人被人燒死咗……臨近年尾都過唔到年,好慘啊……捉狗捉得咁開心,不如捉埋你落去」等。最後,被告更直接致電李的手機,在六分鐘的對話中直接威脅:「總之小心啲,屋企有白事,到時我都幫你唔到!」李報警處理。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因瀏覽網上的動物群組時,見到有人指李進秋接獲有關流浪狗的投訴後會找漁護署捉狗,被告看罷大怒,才「衝口而出」犯案;惟裁判官不表認同。
案件編號:ESCC 146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