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三間佛寺捐逾千萬
四名被告依次是劉有為、譚伯榮、譚曉杰及陳成業。李佩珊供稱,○九年加入惠和兄弟實業有限公司任會計文員,她現時仍在惠和工作。李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譚伯榮於一三年被捕後至今,仍捐款給漢基國際學校及愛護動物協會等不同機構,又曾捐款共逾一千二百萬元,給香港及內地三間佛寺作興建及維修費,譚又試過匯款數十萬元資助其好友的負笈海外女兒。
李又指譚伯榮的秘書、亦即案中關鍵證人X,是她的上司,惟X態度兇惡及無理,「工作上全部都要話晒事」,X至少五次將她鬧到喊,令她曾在一年內三度提出辭職,最終因譚安撫她才選擇仍留在公司。
案件編號:DCCC 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