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許仕仁財產受託人 入稟向關雄生追討53萬

【本報訊】因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現正在獄中服刑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其破產財產受託人前日入稟區域法院,向許仕仁多年好友、於同案被判監五年的關雄生追討五十三萬元。財產受託人指許仕仁在二○○八至一○年期間,向關雄生開出三張支票付出有關款項,由於這筆錢為許的財產,財產受託人因此向關要求歸還。

許仕仁在二○一三年,因欠下七千萬元債項無力清還,遭債權人申請破產。至一四年他接受刑事審訊,結果因收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被高院原訟庭判處入獄七年六個月。至於本案被告關雄生,則因協助許收取賄款被裁定有參與串謀,被判入獄五年。

許仕仁的財產受託人於入稟狀稱,許在○八年十二月、○九年十月及一○年四月,向關開出三張支票,銀碼總值五十三萬元。財產受託人現要求關將之歸還,並支付利息及今次訴訟的費用。今次已是財產受託人就同一筆款項,第二次提出訴訟,財產受託人在去年十二月曾入稟高院,向許的太太羅美美名下之公司,追討一千五百多萬元,並同時向關追款。當時針對關的申索,其金額與詳情均與本案相同。

案件編號:DCCJ 212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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