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Ishida Tomomi涉違反逗留條件。(互聯網圖片)
被告分別是日籍女模Ishida Tomomi(廿七歲)、其內地男經理人莫萌(卅四歲),以及香港男搞手樊家和(四十七歲)。女被告Ishida Tomomi昨應訊時打扮樸素,架上眼鏡外表斯文,束起一頭金髮,她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莫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罪,控罪指女被告在今年四月一日,以訪客身份留港期間,在沙田接受僱傭工作;莫則被指協助及教唆女被告在沙田接受僱傭工作。
至於樊被控兩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控罪指樊在四月一日在港僱用唐子涵及Tomomi為僱員。
控方透露,樊透過莫聘請Tomomi及唐子涵,控方會有十三名證人,辯方預計審訊需時一天。Tomomi和莫繼續收押看管,樊則續准以一千元保釋。
案件編號:STCC 157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