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案的一批文件被檢走。(李國健攝)
未自稱醫生即可逃法網
對於所謂「自然療法」的定義和療效眾說紛紜,該類技師在本港不受《醫生註冊條例》監管,毋須成為註冊中、西醫,開舖執業亦不用向衞生署、醫務委員會、食物及衞生局等部門及機構登記。身為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出,倘提供療程者無自稱為醫生,亦無作任何實質醫療行為,難以構成無牌行醫,以致執法上有一定困難,認為政府應對有關機構提供的療程加強規管,在推出相關療程前,必須提供醫學實證,以證明療程有效,防止有人以無根據的療法騙財。同時其療程宣傳亦應受《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監管,禁止以失實及無根據手法推廣該類醫療產品,以免對市民造成誤導。

警方出動貨車將檢獲的多部儀器等證物運走。
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指出,由於現時政府對醫療程序無明確定義,存在灰色地帶,「有啲人可以將個療程解釋為宗教信仰」,但梁認為現時政府可透過《商品說明條例》作出監管,倘該些技師聲稱可以醫病,但提供的療程未能帶來療效,海關即可採取檢控行動。
病人無從分辨專業資格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只要他們無宣稱自己為醫生,則未必構成無牌行醫,但不少技師提供的療程「踩界」,難以界定其療程是否屬受監管的治療程序,而部分療程會向病人提供「天然食品」作治療,病人難以分辨他們是否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或有關療法是否有效,恐會拖延治療令病情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