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七歲運輸工鄧德全於前年十月十七日的佔領運動期間,於佔旺區彌敦道搶去一名女警的警棍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四周,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其上訴案昨於高院審理,法官即時駁回其定罪及判刑的上訴,他即時收監服刑。
法官表示,已看過上訴人律師及控方的書面陳詞,認為案件並無任何可爭論之處,故即時駁回其上訴。據悉,鄧的上訴理據包括指原審裁判官錯誤拒絕接納鄧的證供,及原審官錯誤接納涉案被搶警棍的女警之證供等。
案件編號:HCA 49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