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叔長女公司認非法填土

【本報訊】新界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的長女及女婿持有的公司,涉嫌在公司擁有的元朗大棠土地上非法傾倒泥頭。規劃署去年發出通知書要求公司還原土地,但公司疑拖拉近一年,部分土地仍未有回復原貌,因而遭規劃署票控三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提訊。被告公司承認其中一罪,並表示要四個月才能還原土地時,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即時質疑指:「要整就聽日去整啦……四個月樓都起咗啦!」被告隨即改口在兩個月內完成。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五月廿二日再訊,以了解被告還原土地進度,屆時並處理另外兩張傳票。被告兆駿發展有限公司,由男子關昌英做代表出庭。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兆駿發展的股東包括劉皇發長女劉麗芬,劉麗芬丈夫黃汝坤和劉皇發三女婿余漢坤。

初指還原需四個月 官:樓都起咗

被告遭票控三項違反《城市規劃條例》控罪,涉及元朗大棠三幅土地。被告承認其中一罪的案情指,涉案土地面積五百五十四方米,其中一百四十四方米是政府土地。於一四年四月七日,規劃署向被告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規定被告需於一星期或之前中止填土工程。規劃署再於翌年一月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被告在同年四月廿三日或之前,移走碎片、剩餘物和填土物料,並要在土地上種草。惟規劃署職員於限期後至今年三月四日期間,到現場巡查,發現被告未有還原土地,而最後一次巡查時,更發現部分土地鋪上瀝青。

被告一方透過大律師求情時承認怠慢,承諾於四個月內還原土地,即遭裁判官質疑復原竟要長達四個月,表明不能接納,官表示:「要整就聽日去整啦……一個月都做到喇,係肯唔肯使錢解決啫!」又指,「四個月樓都起咗啦!」辯方遂改口承諾於兩個月內還原土地。

案件編號:STS 2107-21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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