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發表的所謂人權年報,例牌對全世界指指點點,中國照樣成為重點招呼對象,連帶香港也被數落一頓,年報指港人透過自由公平選舉參政及改變政府的能力有限、新聞和言論自由受到限制、學術自由受到關注等等,連銅鑼灣書店風波也被大書特書,把香港形容得暗無天日似的。其實不管怎麼說,香港的新聞和言論自由都比美國強得多,香港有人公開鼓吹港獨及暴力,依然可以逍遙法外,而在美國,任何人鼓吹分裂國家都可能獨犯法律而被判刑,到底是誰沒有自由?沒有人權?
老美就是這樣,往往雙重標準,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有人算過一筆帳,二戰以來美國直接或間接發動的大大小小戰爭達到六百多場,國與國之間的戰爭絕大多數與美國有關,當中不乏濫殺無辜的醜聞,單是伊拉克戰爭就導致最少數十萬平民死亡,無數家庭流離失所,至今整個伊拉克依然有如一座煉獄,這難道不是違反人權嗎?即使在國內,美國的人權紀錄也不見得乾淨,尤其是種族歧視問題更一直備受詬病,這一點凡是在美國居住過的中國人都有深刻體會。
當然,不是說中國人權沒有問題,不能批評,而是說每個國家都應該自我反省,不能只懂批評別人,不懂檢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