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石工分判商作供 長實被指找藉口拒收貨

【本報訊】獲長和及長實地產主席李嘉誠捐款十七億元支持興建的慈山寺工程費民事訴訟案,承建商俊和建築有限公司(原告)昨於高院傳召其石工分判商作供。該證人指,替善慧有限公司(被告)監察工程的長江實業代表,拒絕收貨時並無準則,似純粹找藉口推搪。

稱驅逐前兩月已作預告

證人劉聰海是原告外判之石工分判商成達集團之董事,他供稱長江代表不接納他們的材料和工作,他覺得並無準則,對方所講的理由亦似是藉口。惟被告的律師就舉出施工期間拍攝的相片反駁,指長江有提供詳細的技術指引。又指長江不收貨的原因,包括工序不符標準、材料損壞等具體問題,並非無的放矢。劉對此說法,並非完全同意。

劉又指,長江代表在一三年七月,即驅逐原告離場前約兩個月,已向劉預告有此驅逐打算,對方更提議劉日後直接和長江交易;劉表示,當時考慮到其公司與原告仍有其他合作項目,故拒絕長江的提議。

另外,前日開始作供的俊和前高級項目經理方富德,昨繼續作供。他指在一二年九月中旬,才知道十一月寺廟要舉行「入藏大典」。惟被告律師盤問他時,他承認早於八月已聽聞有此典禮,當時他還向長江表示,由於未完成的工程實在太多,故不可能在典禮前完工。

案件編號:HCCT 2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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