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歐洲設公共雪櫃倡分享食材

現時德國與西班牙均在街頭設有「公共雪櫃」,擺放商戶及市民原打算丟棄的食物,任何人均可隨意取用。早前法國亦通過法例,要求超級市場捐贈未能出售的食物予慈善機構,或用作堆肥。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捐贈棄置食物者需要面對一定的法律風險,但有環保團體認為,可以引入免責法例,從而推廣捐贈食品。

食用後出事 捐贈同具風險

律師梁永鏗表示,即使標明食物已經過期及未能保證品質,但倘食用後出現事故,捐贈者或需負上法律責任,「因為有可能啲食物唔係變壞,而係本身有問題,所以都會受到調查,唔係話係捐嘅,就完全零風險。」

環保觸覺義務總幹事譚凱邦則指出,現時常見做法為商戶與受惠機構自行簽署合約,由後者承擔責任,「咁樣都好令人卻步,同埋唔能夠直接捐畀受惠者。除非法例有足夠保障,否則都係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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