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官斥與訟雙方拖延荒謬

【本報訊】獲長和及長實地產主席李嘉誠捐款十七億元支持興建的大埔洞梓慈山寺,其承建商俊和建築向聘請它的善慧追討二億元工程費案,與訟雙方在本周一作實地視察後,案件昨於高院聆訊。惟開審在即,雙方仍然向法官提出申請,要求對方提供大量文件及修改申索內容,均被法官即時否決,法官更狠批與訟雙方處理案件的情況荒謬,且有拖延之嫌。

法庭否決申請今續訊

原告俊和建築有限公司,一○年時受被告善慧有限公司聘用,成為慈山寺工程主要承建商。原告開工後始發現,工程其實是由長實地產主導。其後原告在一三年遭被告逐離工地,原告遂興訟向被告追討因此事的損失。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莊施格昨在庭上指稱,原告的工作質量有問題,隨着補救工程逐漸竣工,損失數字漸漸清晰,故向法庭提出修訂其反申索金額,由原本的一億五千萬元,上調至一億六千五百萬元。

代表原告的大律師黃若鋒則提出,要被告披露它與接任工程公司的往來通訊,以準備對反申索作回應。被告亦有要求原告披露其他文件。

法官否決雙方申請後,案件今日續審,被告一方會提出傳召證人的申請,然後原告才會作出開案詞。

案件編號:HCCT 2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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