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及新城獲續牌12年

【本報訊】模擬聲音廣播牌照尚餘五個月的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台)及新城廣播有限公司(新城),昨終獲行政會議批准續牌,牌照有效期為十二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指,行會按照一貫工作程序及《電訊條例》相關條文審視兩台的續牌申請,絕對沒有拖延,也不涉政治考慮。

行會昨宣布批准商台及新城的續牌申請,牌照期由今年八月廿六日至二○二八年八月廿五日,二○二二年會作中期牌照檢討。投資額方面,商台承諾未來六年投資九億零八百六十萬元;同期新城則承諾投資六億八千五百萬元。兩台均須按其牌照條款訂明,每周播放至少廿八點五小時指定節目,內容包括新聞、兒童、長者及文化藝術等。商台及新城均對行會決定表示歡迎。

蘇錦樑否認拖延審批

對於兩間電台的牌照有效期今年八月廿五日屆滿,為何行會延至牌照屆滿前約五個月才決定續牌,而非過去一般情況下的一年前通知,蘇錦樑重申,絕無拖延續牌申請,指通訊局根據《電訊條例》及相關程序全面審核兩台的續牌申請,如財政能力、技術及節目安排等,而通訊局向行會遞交續牌建議後,獲行會全面接納,強調行會的決定不涉政治考慮。至於續牌十二年予模擬聲音廣播機構,會否影響數碼聲音廣播發展,他則指兩種聲音廣播發展是同步進行,互不影響。

此外,因應行會批准兩間電台續牌,通訊事務管理局昨亦決定指配原有譜頻予兩間電台,指配期同為十二年,讓兩台能夠繼續進行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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