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有線違「反競爭條文」無綫被指理據不足

【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四年前就一○年南非世界盃及一二年英國倫敦奧運轉播權,向通訊事務管理局作出投訴,指獲得該兩項體育賽事獨家播映權的有線電視及有線寬頻違反《廣播條例》的反競爭條文。通訊局研究後,認為無綫的投訴理據明顯不足,無合理理由懷疑有線違反相關條文,決定不向有線作全面調查。

通訊局公布的資料顯示,無綫一二年六月向通訊局作出投訴,指有線與無綫商討世界盃及奧運轉播權時,有線要求除播放賽事時段外,要一併播放其廣告及節目旁述等,認為有關行為等同「搭售」,屬反競爭行為。通訊局接納有關投訴後,聘請經濟顧問協助調查,認為要作出「搭售」的反競爭行為,必須具備一定市場權益,但有線在一○至一二年的市場佔有率,在整體電視市場(包括免費及收費)只佔百分之五至兩成,而無綫則佔六成至七成半,加上賽事播放後一年,無綫廣告收入不跌反升,認為有線的行為不太可能明顯影響競爭對手,決定不對有線作出全面調查。

無綫廣告誤導 通訊局強烈勸喻

此外,通訊局早前接納一名市民投訴,指無綫去年七月播放的「衛健抗菌沐浴乳」廣告中,指該品牌為全球最暢銷抗菌潔膚品牌的聲稱缺乏憑據。通訊局審議有關資料後,發現無綫沒有準確地引用相關調查,廣告內沒有準確地表達有關聲稱,有誤導觀眾成分,決定向無綫發出強烈勸喻。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