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運人蛇 最高可囚14年

【本報訊】南亞人蛇近年不斷湧港提出酷刑聲請,令本港再度成為「第一收容港」。數字顯示,去年有近三千八百名南亞人蛇來港,較前年約一千九百人大幅上升一倍。為切斷人蛇偷渡來港,警方除加強與內地公安部門合作,在人蛇未抵港前已展開拘捕,更重要是打擊偷運人蛇集團,堵塞人蛇無法來港,根據本港法例,偷運人蛇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

恐港退公約 人蛇紛搭「尾班船」

南亞人蛇湧港不斷上升,有指是由於有關國家近期不斷謠傳香港是打工天堂,還有消息指香港即將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致令大批人蛇搶搭「尾班船」來港,而警方去年年底亦曾到印度了解情況,認為,要切斷人蛇來港,先要打擊偷運人蛇集團,並引用法例檢控集團主腦,以收阻嚇作用。

警方重申,協助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入境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干犯「協助偷渡人士非法進入及逗留香港」而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會被判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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