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京沙圈賣淫案何猷倫囚13月

涉及澳門葡京酒店「沙圈」賣淫案的賭王何鴻燊姪兒何猷倫,被澳門法院判處操縱賣淫罪名成立,判囚一年零一個月,同案其餘五名被告亦被判操縱賣淫罪成,分別判囚五個月至兩年零五個月不等,但各被告被控的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名則不成立。而包括何猷倫在內的其中五名被告,因被羈押的時間已超越刑期,獲當庭釋放。本案被稱為澳門回歸以來最大宗的操控賣淫案,涉及的妓女可能多逾二千人。法官宣判時指,何猷倫是葡京酒店最高決策人,認知、許可和容許賣淫活動在酒店發生,認為他有直接過錯。

案中六名被告依次是何猷倫(六十八歲,葡京酒店行政董事)、內地女子王巧如(三十歲,葡京副經理—特別市場客務關係)、姓倫女港人(五十三歲,葡京總經理)、姓麥港人(五十七歲,保安部經理)、姓喬內地女子(王女的助理),及姓潘男子(四十二歲,司機)。

法院昨判囚何猷倫一年零一個月;次被告王巧如及第三至六被告,同樣操縱賣淫罪成,王判囚兩年零五個月,第三、四被告各囚五個月,第五、六被告則判囚七個月。六人另被合共控以的一項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名則不成立。

次被告等候上訴毋須羈押

法官昨日宣判時指,「沙圈」早於九五年已在葡京出現,活動具有規律和紀律,整個社會都明顯知道存在超過二十年,何猷倫認知、許可和容許賣淫活動在酒店發生,有直接過錯,故判他操縱罪名成立,判囚一年零一個月。而旁聽席聞判後,即時傳出歡呼聲,隨即被法官阻止。

由於何猷倫被捕後已還押逾一年,除第二被告外,包括何在內五名被告,被羈押時間都已超越刑期,當庭釋放,次被告等候上訴期間亦毋須羈押,但不可離境,每周要向警方報到。

涉四億澳門元及逾二千妓

本案涉及四億澳門元不法收益。司警庭上作供時曾透露,拘捕行動前透過監聽發現何猷倫因偏愛一名賣淫女子,令王巧如「呷醋」並針對該女子,王試過不租客房給該女子,並將對方列入黑名單,何知悉後非常憤怒,在電話中與王大吵一場,王稱不想再任職,司警認為情況有變,決定於去年一月採取拘捕行動。司警作供時又曾表示,相信案件涉及二千多名妓女。

而有涉案的賣淫女子則供稱,她們到葡京前需付十五萬元介紹費,之後安排到葡京面試,經化名「老何」的何猷倫及化名「瑤瑤」的王巧如面試合格,便能以每晚一千多元租住客房,並在俗稱「沙圈」的酒店商場徘徊招客。賣淫集團設立YSL(Young Single Lady)系統管理及識別賣淫女子身份,還有Code One系統用於當警員搜捕時驅散賣淫女子,集團將酒店約一百二十間客房闢作「賣淫工房」。集團亦設立多項規定,如賣淫女子在沙圈徘徊時只准穿裙和高跟鞋,不可纏擾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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