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管執法者查WhatsApp

【本報訊】現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對執法人員截聽市民的電話通訊內容作出嚴格規定,但對於愈來愈多人使用的電郵及WhatsApp等手機通訊程式,執法人員只須取得裁判官手令,即可索取相關通訊紀錄。有議員計劃提出修訂將兩者看齊,並訂明如執法人員蓄意不遵從有關規定,可能觸犯刑事罪並可被判監。

立法會將於下周三恢復二讀《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該草案旨在擴大截取通訊及監察專員的權力,容許他聽取執法人員截取的電話通訊內容,獲各黨派支持。惟民主黨涂謹申質疑草案並不包括WhatsApp、電郵等新興通訊模式。他將會提出修訂,訂明執法人員須向高院法官遞交誓章,證明案件屬嚴重罪行,才能取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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