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替自己簪花掛紅
六十九歲被告古思堯,過往已有三次涉及焚燒區旗而被罰款及判囚的紀錄,今次是第四次干犯相類罪行而被定罪。被告自行求情時指,「可以開開心心,簪花掛紅接受所有刑罰」,說罷更即席替自己簪花掛紅。他又要求裁判官不要對他仁慈、同情及可憐,重申參與社會運動便願意承擔後果,且指「坐監愈坐愈聰明」,日後獲釋更會到行政會議在特首梁振英面前燒區旗。裁判官裁決時指,呈堂片段拍攝到被告在彎腰俯身再站直,更拾起燒着的紙張連區旗;另外,控方提供的相片,亦顯示到被告俯身伸直雙手,打開一面區旗放到已燒着的紙張上,相片填補了片段的空缺,故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ESCC 406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