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痛到喊」 促設生理假

今日為三八婦女節,有團體昨趁三八婦女節前夕,帶同「痛到流淚的表情公仔」到政府總部請願,期望港府多加關注女性的權益,帶頭率先在公務員體系中試行推動「女性生理假期」,鼓勵大型企業跟隨,讓一些月事來潮腹痛難當的女士,可享有病假以外的保障。團體代表指,部分外地企業已有推行「婦女生理假期」先例,建議港府可參考台灣類似做法,讓女性在毋須病假紙下,將生理假期當作病假使用,當病假用盡,可額外享三天無薪生理假期。

民協主席莫嘉嫻指出,不少女士每月經期來臨時感到不適,輕則腹部悶痛、心神不寧,重則需臥床休息,更別說能好好工作;惟不少女性「打工仔」生怕被老闆責怪,或遭扣減勤工獎,故寧願啞忍也不敢請假,「佢哋多數腹痛都要頂硬上返工,又或者特登花錢去睇醫生,攞張醫生紙請病假」。因此,她希望政府能在公務員體系中,先試行「女性生理假」,讓一些有特別需要的女士,可享有病假以外的保障。

簽名行動爭取「全薪產假」

莫嘉嫻引述外國研究指,每年全英國女性因經期不適請病假的日數高達一千七百萬日,故當地已有企業推行「婦女生理假期」的先例,但這對企業業務沒有太大的影響,反而對有經痛的女性有莫大幫助。在台灣,早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已通過生理假期,每年有三天,毋須病假紙,但計算方式是先將生理假期計入三十天的有薪病假,當病假用盡,再可額外申請三天無薪的生理假期,並強調不會影響考查表現。

另外,香港工會聯合會婦女事務委員會,昨聯同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及郭偉強,發起「產假五分四點都唔忿氣」簽名行動,向港府爭取「全薪產假」。工聯會婦委主任梁頌恩指出,根據《僱傭條例》第六章「生育保障」,現在女性僱員的產假薪酬只有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但當懷孕婦女就業權益被剝削時,大多只能啞忍。她認為,港府應制訂政策保障婦女權益,特別是在女性懷孕期間,不應遭受較差待遇,如遭扣減工資、降職或解僱等,促請港府修訂現行落後的《僱傭條例》,把五分之四的產假薪酬增加至「全薪」,以保障女性權益免遭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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