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掟啞鈴落街男生認罪

【本報訊】名校聖若瑟書院一名十六歲男生於去年十二月廿三日,從其將軍澳富寧花園的卅二樓住所內丟下雜物,其中更包括兩個各重十磅的啞鈴,另有三本雜誌和一個姓名印章,幸未有傷及途人。涉案盧姓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自建築物丟下物體罪,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他保釋至四月八日判刑,裁判官要被告期間向精神和心理醫生求助。

辯方求情指,被告事後已向心理醫生求助,證實他未有精神和心理問題。被告昨亦在庭上親自致歉。此外,因丟下的啞鈴雜物損壞兩塊遊樂場軟墊,裁判官下令被告要賠償六千元維修費給政府。

案件編號:KTCC 598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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