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申覆核反三跑 三案押後判

【本報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去年三月通過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後,至少有五名市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該計劃的融資安排。高院昨處理其中三宗申請,以決定是否受理案件。申請人、機場管理局及特首會同行會三方,就機管局的三跑計劃徵收機場建設費、以及香港與內地和澳門的共管空域,這兩點有否違憲的問題辯論。法官聽陳取三方的陳詞後,押後判決。

三案申請人分別是「環保觸覺」女義工許善珩、「社民連」成員黃浩銘、以及社運人士古思堯。許由律師代表出庭,古未有到庭,黃則親自陳詞指申請法援被拒,向高院聆案官提出的上訴仍未有結果,要求法庭將案再押後一個月,但不獲回應。

機管局:可為發展募款

許的代表律師陳詞指,機管局向機場使用者徵收機場建設費,其實等於徵稅,屬於公共財政範疇,必須交予立法會審議討論,故現有做法是違法。此外,港府就空域安排,至今仍與內地及澳門當局討論,但有提到三地「共享空域」的概念,涉嫌違反《基本法》第一百三十條,香港自行管理民航業務的規定。

惟機管局及特首會同行會的代表律師則反駁,指法例有授權機管局發展機場,當中應包括為發展而募款。此外,港府有權力為空域問題,與鄰近地區商討。而且有關商討已公開進行逾十年,早已超過提出司法覆核的申索限期。

案件編號:HCAL 99,102,10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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