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限奶令」囚半年 歷來最重

【本報訊】政府自一三年三月實施「限奶令」以來,有近一萬三千人被法庭裁定非法攜帶配方粉過關,其中一名五十四歲男子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出境大堂準備離境期間,被海關人員從其隨身行李搜獲八十五公斤配方粉。

攜85公斤 超出46倍

其數量超出法例規定不逾一點八公斤的四十六倍,他前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處入獄六個月,為同類案件中判刑最重,涉案的配方粉全數充公。

除該宗案件,粉嶺裁判法院亦於本月一至六日分別裁定五名年齡介乎廿三至四十九歲的男子非法攜帶配方粉離境罪成,分別被判入獄十星期至三個月,涉案配方粉同樣全數被充公。

自配方粉離境新規例實施至上月,共有一萬二千八百八十二人被法庭裁定違反規例,當中六百廿六人被判處即時監禁,刑期介乎一日至一百四十日。另有一千零卅五人被判監禁六日至十個月,緩刑十二個月至卅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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