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補地價建通道 九龍東試點

【本報訊】今年施政報告提出豁免私營機構因提供行人連接而修訂契約所繳付的土地補價,讓行人連接設施得以盡快落成,並以九龍東作為試點。發展局起動九龍東辦事處公布計劃細節,指修訂契約時須訂明土地業權人提供通道有持續責任,須連接用地範圍內已經或將會興建的建築物,包括重建時亦須履行,並須有二十四小時無障礙通道通往行人天橋/行人隧道與公共行人路等連接通道。試驗計劃暫定於二○一八年進行中期檢討。

應用範圍或擴至其他地區

辦事處向觀塘區議會呈交文件指,有關通道的設計和建造費用須由土地業權人承擔,而且須於九龍灣商貿區發展大綱圖獲得批准和發布後三年內提交申請。一般而言,土地業權人須承擔管理和維修行人連接通道及相關的費用。如建議行人連接通道在申請修訂契約時涉及共有業權和小業主,土地業權人可以主動向政府要求,把位於政府土地上已竣工的通道,交由政府管理和維修,確保有較佳的管理和維修服務。

計劃將於二○一八年進行中期檢討,確定是否延長九龍東的試驗計劃年期;或將應用範圍擴展至本港其他地區,包括經行人環境改善研究鑑定為值得推行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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