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抽脂奪命案女醫生表證成

重約三百磅的卅二歲拉丁舞女導師李嘉瑩,於一四年六月接受抽脂療程後喪命,事後調查人員到肇事美容中心搜證,搜出疑在療程所用鎮痛藥、即屬於危險藥物的「哌替啶」,但卻未有發現該藥物的登記冊。負責保管登記冊的涉事女醫生關孝孜,事後被票控一項沒有備存有危險藥物的登記冊或記錄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被告受審後被裁定表證成立,將於今日出庭自辯。

公司女董事指搜證馬虎

卅二歲被告關孝孜被控在一四年六月廿六日,於尖沙咀加拿分道二號大廈的「重生植髮中心有限公司」內,沒有相關藥物的備存登記冊,即載於十七個紙盒內的一百六十五支注射液,每支含有一毫升的「哌替啶鹽酸鹽」。

控方傳召該公司的女董事周紹文作供,她指公司在上址經營美容中心,控罪所指的當日,她陪同警員、衞生署藥劑師等調查人員在七樓及八樓的公司範圍搜證,期間她打開所有上鎖的櫃以供搜查,但最終搜不出涉案登記冊。在辯方盤問下,周則指調查人員搜查時馬虎,「搜漏」了八樓醫生房一個沒上鎖小櫃。政府藥劑師江展航則供稱,有些櫃因上鎖而未有搜查。

延至今年初始交登記冊

辯方在庭上表明立場,指涉案登記冊一直存放在八樓,亦屬該公司的範圍,不過只是調查人員未有發現。辯方又指,警方最初集中調查被告的手術過程,至一四年十二月突然轉向無備存危險藥物的事件上,並對被告作出相關的票控。雖然被告延至今年初才交出登記冊,但她可為此解釋。此外,死者的姓朱男友昨亦到庭旁聽,但拒談事件。

案件編號:KTS 195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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