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晚的暴亂,不少人指向香港的深層次矛盾;這未必是錯,卻提不出怎樣的具體因素,也拿不出理據來。暴亂後,不應是脫離實際,空言把問題扯談。政府與社會要做的,首要是對症下藥,清理暴亂的前因後果。
一是根據有關實際情況的證據,依法拘捕起訴有關參與暴亂者。一方面,即使蒙面的,還可從個別人士突破,把他們一一找出來,不讓他們逃脫。這要倚靠警察的情報,特別是從有關激進組織入手。警察拘捕本土民主前線二十人是一成功例子,只要順藤摸瓜,警察應該可以把參與暴亂的盡量拘捕,減少漏網者。
更重要的是,從口供和搜集的證據,警察應重構整個暴亂的組織策劃和聯絡、協調的過程,深入解構他們的意圖和手法,今後可防患未然。當然,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暴亂有明確的組織者、鼓吹者和支援者,警察應作更廣泛的拘捕,政府可取締有關組織。治亂世用重典,在香港這個複雜的政治環境,更需要政府與社會果斷地把問題遏於未惡化之時。
二是政府應收集有關視訊,整理出當晚暴亂演化的報道,讓廣大市民更清楚地了解當晚惡劣的情景,減少誤解,釋除疑惑;因此可明白暴亂的嚴重與危害性。佔中之後,佔中人士製造影視的單方面詮解與宣傳,在社會造成了不少的誤導。我們需要一個更完整,以視訊記錄作為證據的影像現實。本來是港台的工作,可惜港台已成政治工具,失去公正。政府與社會還需另起爐灶,做這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