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律師放完農曆新年假後失蹤?高院暫委法官潘兆童昨早審理一宗保釋申請時,不見律政司的代表出庭,一度把聆訊押後二十分鐘,但之後仍未見律政司的代表現身,遂即時處理該保釋申請,並下令律政司要在七日內向他提供書面解釋。
原來,該政府律師昨因身體不適而遲到了四十分鐘,該名律師事後已向法庭道歉,法官也接納其解釋。
申請保釋的內地婦人謝妙玲,於去年七月十四日由孟加拉乘飛機抵港,她原定經香港飛返廣州,惟她遇上航班延誤後未有聯絡航空公司,並在香港機場禁區匿藏長達七天,直至作動一刻才驚動機場人員將她送院分娩,最終在港誕下嬰兒。
她因違反《航空保安規定》被控一項沒有通行證而逗留禁區罪,早前被判入獄半年。她向高院上訴要求減刑,昨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高院原定於上午九時卅分處理謝的保釋申請,但控方只有負責案件的警方案件主管到庭,卻一直未見政府律師現身。
法官押後案件二十分鐘後,仍未見政府律師出現,因此決定即時處理謝的保釋申請,在聽完謝的陳詞後拒絕其申請,並下令律政司向他解釋何以沒有代表出庭。
案件編號:HCMA 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