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邑鄒振猷學校一名前英文科女老師,去年六月被校方指控涉竄改學生呈分試卷答案,遭校方以教育局《小學資助則例》停職十四天,並報警處理,最終女教師未獲起訴。該女教師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學校追討被停職十四天薪金,共一萬二千多元。案件去年下半年首次提訊,押後至昨日等待法團校董會決定是否和解。校長昨引述法團校董會稱拒絕和解,審裁官遂押後案件至七月廿五日提訊。
申索人湯翊程在庭外稱,二○一三年九月入職五邑鄒振猷學校任職英文科合約教師,一四年九月被轉為常額教師,並獲校長答應讓其帶領學校話劇隊參加校際話劇節。惟校長其後以校慶為由,拒絕起用其以校園欺凌為題的話劇劇本,並改由外聘老師負責。湯曾向校長表達不滿,之後再因其他行政問題多次與校長意見不合,懷疑因此惹來校長不滿,於一五年六月遭校方指控涉嫌竄改小五學生英文閱讀試卷答案,校長更曾對她說「認咗我就照出糧」。
校方在湯拒絕後報警處理,並引用《小學資助則例》令其停職。湯稱早在一五年五月辭職,在事件中沒有得益,最終校方指控亦未能成立,她未獲警方起訴。湯又質疑如學校確信她曾竄改試卷,為何仍讓其復工,故懷疑事件是遭校長針對。五邑鄒振猷學校校長沈耀光則在庭外強調,校方有證人及客觀事實支持。